2020年第9期
化學物質管理與風險評估
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 馬鴻文
Release: May 07, 2020
隨著科學工業的發展,化學物質在日常生活中已廣泛且大量使用,其 無可取代性不言可喻。除了製造化學物質的門檻下降之外,追求方便性與 高效率產品亦為新興化學物質蓬勃發展的原因,科學家持續在食衣住行育 樂等各面向相關產品投注大量心力,摻入多種不同的化學物質,以達到更 好的產品效能或品質。雖然許多化學物質在生產或使用時已盡量降低有害 性質,仍有部分會對人體健康和生活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近幾年來,各國政府皆面臨化學物質管理的重要課題,面對如此多種 類多數量的化學物質,如何運用有效的行政資源進行管理,確保國人健康, 同時保護環境?歐盟化學局(The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與美國 環保署(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USEPA)各自發展出 一套化學物質管理架構,於其中加入化學物質風險評估的概念,期透過揭 露化學物質的風險,檢視該化學物質是否具有不可接受的風險,是否需要 更多的管理或管制以控制風險。
以歐盟和美國的做法來看,趨勢為要求所有化學物質進入管理範疇, 並非僅管理毒性化學物質。兩者的化學物質風險管理架構都可分為兩大部 分,第一為經業者進行自我評估與申報進口量、生產量與自我評估報告等 資料,其次則為政府收集全國(或全區域)的業者資料後,政府進行整體 的風險評估。
由於管理對象理想上為所有化學物質,基於化學物質用量與管理量能 平衡,歐盟和美國皆設定登錄標準,歐盟為 1 噸、美國為 25000 磅。各項 化學物質只要進口量或生產量達到登錄標準,廠商即需一一登錄化學物質 管理系統。關於登錄過程中的廠商自我評估,歐盟要求廠商繳交 Chemical safety report (CSR),美國廠商則要求繳交 Chemical data report (CDR)。經由 廠商登錄後,可以確定該些化學物質在國家(或區域)邊境內的總量與生 產或使用單位,但仍待政府確認各項物質的風險危害是否有疑慮,故歐盟 彙整廠商提交之 CSR 後,列出優先評估的化學物質清單 CoRAP list,作為優 先採政府整體評估之對象;美國則以 TSCA work plan 的篩選結果作為優先 Global Perspectives of Risks 2020 進行政府整體評估風險之化學物質。確認評估需求與排序後,歐盟與美國 兩套系統都會進入政府整體評估;歐盟經會員國分配後,負責之國家政府 產出物質評估(substance evaluation)報告探討物質在歐盟的風險程度,而美 國則由美國環保署綜整各物質風險評估(risk evaluation)。最後皆會依照報 告結果回饋到各項管理策略與措施,如:新增危害分類或標示如符合 GHS (Globally Harmonis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列為高度關注物質(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規範僅能申請後 授權使用或直接禁用等等。
總體來說,由於目前人類生活與化學物質已密不可分,為了應對多樣 的新興化學物質與其對於社會的影響,各國對於所有化學物質進行整體管 理已為現今的化學物質管理趨勢。再者,利用風險評估來決定一化學物質 在一國家或區域內是否有不可接受的風險亦為各國政府倚重的工具。而與 傳統風險評估相異的是,化學物質風險評估加入了生命週期的概念,透過 化學物質之生命週期角度,全盤整合化學物質在國內(區域內)整體的進 口、生產、使用、廢棄階段的狀況,合併傳統風險評估在化學物質對於受 體間的危害評估、生命週期各階段化學物質與受體之間的暴露評估等,揭 露該化學物質風險評估的結果。最後判別若有不可接受的風險,再透過各項管理措施來降低風險。
參考文獻
1. Assessing and Managing Chemicals under TSCA. 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https://www.epa.gov/assessing-andmanaging-chemicals-under-tsca, accessed Aug 2019.
2. Official website of The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 http://echa.europa.eu/home, accessed Aug 2019.